2008年度
GMC中国赛区正式比赛报名网页  

报名注册前请先阅读以下竞赛规则

2008年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中国赛区竞赛规则

1. 参赛者须为16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在以往GMC比赛中无不良记录。在以往GMC 中国赛区全国决赛中连续两年获得冠军的参赛队员须休赛一年后方可参加比赛。

2. 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中国赛区设有裁判委员会,将就比赛进程中发生的争议作出裁决,其裁决为独立的、最终的和不可改变的。

3. 参赛队分为学生队、企业队、学生企业联队三种类型。每支参赛队须最少3人最多允许 5人参加。学生队的队员须为具有学籍的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学员)。参赛者必须使用真实身份报名注册,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如冒用他人姓名注册,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和参赛成绩。未经注册参赛队员许可,组委会保证不将队员的个人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4. 参赛队注册后如更换中文队名,须在初赛分组前通知组委会秘书处,比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中文队名。进入复赛、半决赛、决赛的学生参赛队可由企业冠名,但须按第10条的规定,补足参赛费。

5. 进入复赛的参赛队在复赛开始前,须按组委会制定的表格将参赛队员名单报到组委会,以便由国际组委会制作参赛证书。没有按时提交队员名单的参赛队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复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队员,也不得增加队员。全部比赛过程中(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一人只能参加一支参赛队。

6. 比赛采取分组单循环淘汰制,比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进行。每一轮比赛结束时,按股票价格的高低衡量比赛成绩,如同一小组多支队的股票价格相同,则按第五期《管理报告》中公司净值(the highest positive value for the company Net Worth)排名。

7. 初赛各小组前三名进入复赛。复赛依参赛队数决定分组数,每组不少于4支参赛队,分组数最多为64个小组,各小组第一名晋级全国半决赛,半决赛分8个小组进行,每个机构(独立法人)参加半决赛的队数不能超过8个,参加决赛的队数不能超过2个;当一个机构的复赛出线队多于8个和(或)半决赛出线队多于2个时,由组织参赛的机构决定由哪8支(或2支)参赛队代表该机构晋级,由此决定引起的任何问题均由该机构自行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对于因名额限制有参赛队未能参加半决赛(或决赛)的机构,允许其调整晋级队的参赛队员,但每队调整人员不能超过2个。由于调整队员而引起的任何问题均由该机构自行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对于因名额限制未能参加半决赛的复赛出线队,组委会退还其60%的复赛参赛费,其成绩记入团体总分。全国决赛的递补方式同上,但组委会不再退还参赛费。

8. 空出的半决赛(或决赛)名额,由复赛(或半决赛)各小组第二名按本队股票价格标准分高低排名,依次递补进入半决赛(或决赛)。如递补过程中发生同一机构的半决赛(或决赛)队超过8个(或2个),则由标准分排名中的下一参赛队依次递补。

附:标准分的计算公式:

9. 半决赛每小组第一名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决赛冠军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总决赛。中国赛区除决出前三名外,还设立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六个大区荣誉冠军。

10.中国赛区设立团体总分第一名,由积分最高的机构获得。积分计算方法如下:全国冠军60分,全国亚军50分,全国季军40分,其他进入全国决赛的队每队30分,进入半决赛的队每队10分,进入复赛的队每队3分,初赛中完成5次决策的队每队1分。每队上一轮的得分累计到下一轮。

11.初赛按照“同一单位的参赛队不分在同一组”的原则随机分组。复赛按照“同一单位的参赛队不分在同一组”的原则抽签分组(如遇同一参赛机构参加复赛队数超过分组数时例外);半决赛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分组。

12.初赛参赛队每队须交纳资料费100元。进入复赛的学生队每队须交纳参赛费3000元,企业队每队须交纳参赛费8000元,学生企业联队每队须交纳参赛费5000元。半决赛和决赛不再收取费用。在初赛开始前,如参赛队未能按时足额交纳资料费,其参赛资格自动取消。如复赛队未能按时足额交纳参赛费,其参加复赛的资格自动取消,由初赛未出线队按本队股票价格标准分的大小,依次递补进入复赛。股票价格标准分的计算公式见规则第8条。

13.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各包括5次(5个虚拟财政季度)决策。

14.参赛队须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时间提交决策数据。如果决策数据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秘书处将按《参赛手册》中规定的缺省数值处理。

15.填写《决策单》时,如决策参数前有 + (正)号或 - (负)号时,必须写明选择 + 号或 - 号。如不写明,则按+ 号处理。

16.如果《决策单》所填数值不在定义范围之内,组委会秘书处将按缺省数值处理。凡是有 一次《决策单》全部内容都按缺省值处理的将被视为退出比赛,其股价不记入该组平均股价。

17.每个队提交决策前须将自己的《决策单》打印留底,以便对返回的《管理报告》有疑问时与组委会核对。

18.参赛队如用电子邮件传送《决策单》及接收《管理报告》须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决策数据输入引擎(CHTEAM)输入决策数据。 (2)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传递输入引擎自动生成的决策数据文件。 (3)每次决策只能一次传递最终决策数据,如果组委会秘书处在一次决策过程中收到同一参赛队两次以上的决策数据,则以最早收到的决策数据为准。
(4)在传递决策数据前,必须消除病毒或其他具有感染或毁坏性的因素。
(5)对用电子邮件传递《决策单》及接收《管理报告》的安全性自负责任,可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

19.参赛队如采取网络在线表单方式填报《决策单》及网上读取《管理报告》须遵守以下规定:
(1) 网上参赛队将拥有自己唯一的用户名及密码,参赛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参赛者对该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参赛者如果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参赛者账户情况或发现账户存在有安全漏洞,请立即通知组委会秘书处。
(2) 因为不可抗力使网络安全及运行受到影响时,按第16条的规定,用电子邮件作为临时补救措施传递决策数据及接收《管理报告》。
(3) 不采取任何不正当或不被允许的行为干预比赛进程,操纵或影响比赛结果。
(4) 不影响或不阻碍其他参赛者的参赛内容和行为,不对其他参赛者采取任何不包括在合法竞赛范围内的行为。

20.每次提交决策,参赛队只能选择电子邮件或网上在线表单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组委会秘书处在同一期决策过程中收到以两种方式提交的决策数据,则以网上在线表单提交的数据为准。

21.参赛者如果在比赛中有作弊行为、违背GMC比赛宗旨的行为或对其他参赛者采取任何不包括在合法竞赛范围内的行为,经裁判委员会多数委员同意,可以给其警告、严重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被取消比赛资格的参赛者(GMC不良记录者)永远禁止参加GMC中国赛区的比赛。

22.中国赛区的全部比赛(包括从初赛至全国决赛)均按照组委会拟定的时间表进行,组委会秘书处有权根据情况对时间表作必要的调整。参赛队须遵守组委会安排。

23.参赛队提交的决策数据以及由此形成的《管理报告》中数据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赛区组委会所有。

24.本赛事谢绝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及亲属等有关人员参加,以示公允。

25.本《竞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中国赛区组委会。如本《竞赛规则》的规定不足以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时,由裁判委员会制定补充规则或临时规定。

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中国赛区组委会

200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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